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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作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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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姓名:林作逸
  • 電話:
  • 現職:新北市中和區中和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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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電子郵件:
 

職務簡介

一、擔任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救生員、就生教練,長期從事救生服務與救生教育工作。
二、擔任中華民國頌恩關懷協會常務理事,長期關懷與協助育幼院童之輔導教育服務工作。
三、擔任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和區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輔導員,長期參與社會教育與服務工作。
四、擔任台北市聖道基金會董事,長期從事輔導與協助離開育幼院之青少年教育服務工作。
五、擔任新北市國教輔導團人權教育國小組團員,推廣人權教育工作不遺餘力。
六、擔任新北市中和國小家長會常務委員、參與親職教育與輔導工作。
七、擔任臺北市展望家園(社會局委託世界展望會辦理緊急庇護、安置收容之兒童、少年)講師。
八、擔任新北市交通安全宣導團講師,協助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九、長期關注受刑人與更生保護人的輔導工作,並長期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工作。
十、擔任新北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員,投入家庭教育輔導服務工作。

走一段公益服務的人生路
感恩與祝福
感謝母校與評審委員給予筆者當選傑出校友的鼓勵和榮譽,更肯定筆者多年來 在公益服務奉獻上的堅持與努力。「德不孤,必有鄰」,在此僅藉由此文與師長、 先進、母校學弟妹們分享,分享筆者的感恩、感謝,同時適逢母校 117 週年校慶, 也特別想趁此機會向母校致敬,祝福母校生日快樂!
與母校結緣
進得母校就學是在 2003 年(92 學年度),當時母校尚為國立臺北師範學院時 代,筆者經一般生考試入學,錄取就讀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現已與課程與教學 研究所合併)日間班一般生。2007 年 1 月(95 學年)畢業取得碩士學位時,母校已 升格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筆者碩士學位取得後,除繼續攻讀輔大學士後法律學系 法律學位外,於法律系畢業後也考取臺灣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公民教育組 博士班就讀迄今(已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同時也因為後來學習法律之故,又考 入母校文教法律研究所(已併為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就讀迄今。 感恩母校師長諄諄教誨與辛勤指導,在知識的傳承與學術的薰陶上都讓筆者獲益匪 淺,此可由筆者兩次選擇就讀母校可證。雖然在過去的師專與師院(大學期間)就 讀期間(筆者原係就讀花蓮師專、臺北市立師院),並非就讀當時的省北師專、國立臺北師範學院,但本校一直是筆者認為具有優良傳統且辦學卓著、學生成就非凡 的卓越學校。我與母校的結緣期間仔細算來,也有 5 年(尚在持續增加中)之久, 也早已超過大學四年,這樣的結緣是特別,同時也挺有意義(對母校的轉型與創新 特色來說)。
特別的上半場人生
1984 年,14 歲之後,筆者開始了不一樣的上半段人生。
筆者母親在家中慘遭筆者父親外遇情婦以滾燙熱水澆燙全身,緊急送醫後因細 菌感染導致心肺衰竭過世。
其後筆者與兄弟姊妹六人被安置於臺北市聖道兒童之家,國中畢業也考入師專 (公費)就讀。師專五年結業後,筆者也以優異成績分發新北市(當時的臺北縣) 任教,服兵役(預官 41 期、國防部巡迴教官)、任教至今。
2004 年,距離筆者母親遭逢意外被害的 20 年後,筆者父親也被相同一人(當 年的情婦後已成為繼室)於酒後爭吵殺害,相隔 20 年前後,巧合的人生,給了我無 法拒絕的上半段人生。
也因為如此,身為父母俱是刑事案件被殺死的犯罪被害人子女,自幼即在育幼 院長大的筆者,走過那段年歲,感謝在每段生命歷程中提攜及相伴的貴人、先進與 好友,幸運的筆者因「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承載著對社會的負擔 與使命,筆者早已決定將以「公益」承諾為人生的未來做出註腳,寫下另一段扉頁。
公益服務的人生路
因為自己的特殊際遇,公益服務始終是筆者的生涯規劃一部份,結合公民教育 的博士班課程修習、法律人的基礎養成,筆者希望能做到「要替那無法言語的發聲, 要為那孤苦無依者的權利奮戰。要依照公義來說話,要替他們辯護,為貧困匱乏者 申冤。」(聖經箴言 31:8-9)。在個人未來的生涯規劃中,筆者也期許自己在學 術研究與公益服務同時,在有需要的地方看見自己的責任,並積極採取行動,促成 世界「向上」、「向善」改變;從「逆境」向陽的奮鬥努力過程,筆者也從不因自 己困頓的經歷而畏懼險阻,筆者很驕傲也很慶幸有這些磨鍊,才能成為一位「不屈勇者」,並將過去的危難險阻昇華成現在的感恩、感謝;並將過去得之於社會的愛 心與協助,轉化為服務社會的公益參與。
因為筆者的特殊身份,筆者所從事的公益行動特別著重在關懷「育幼院童」、 已離開育幼院的青少年各項輔導工作(包含就業、就學、居住等各個面向的輔導工 作);工作閒暇之餘也到安置緊急庇護、安置收容兒童、少年的機構裡授課,以及 持續與受刑人通信輔導等。在這些從事「公益」助人的過程中,與每個獨特的生命 對話、溝通並進而同理其生命故事時,筆者發現了這些弱勢族群,更需要國家、社 會的持續關注與協助,有更多人願意傾聽、了解他們的生命故事,一定能解決更多 社會、家庭的問題。
「公益」行動實踐,除了是想證明被幫助者有一天也能幫助別人之外,在每一 次的時間或金錢的付出行動過程,最感動的是看到別人的微笑與滿足,當看到哪一 幕時的感動,總讓筆者覺得這一切是值得的。所以有人說從事「公益」活動是會上 癮的,因為尋找「快樂」與「感動」是人類共通的行為,當獲得這些時的滿足,會 令大腦分泌一些和情緒相關的化學物質來傳遞「快樂的訊息」(亦即腦內啡)。所 以「公益」的行動實踐,對筆者而言是一件能夠自我實現,並重新建構從「我」到 「我們」社會連結關係的一件事,也能從中獲取快樂與滿足;除此之外,還能幫助 別人,實在是一件「利己」又「利人」的好事。
愛與關懷的學習成長
在助人的公益參與過程,筆者彷彿也受到更多的啟發和學習,在利己與利人的 公益服務行善實踐中,筆者知道個人的微小行動,一定可以讓社會繼續發揮「善」 的價值,彰顯「正向」、「光明」的一面。
由於臺灣社會經濟貧富差距、社會城鄉差距與教育資源差距愈來愈大,我們可 以發現偏遠鄉鎮的弱勢家庭、缺乏家庭溫暖的弱勢孩童,在育幼院長大後離開育幼 院的逆風青少年等,因為家庭環境的弱勢,而輸在人生的起跑線上,筆者總認為我 們可以成為這些需要幫助的孩子他們生命中的貴人,在一聲問候、關心與扶持,溫 馨的關懷中,我們可能拯救了一個孩子,讓他們體會到人間有溫情,世界有大愛。 透過溫暖的關懷與支持,孩子可以感受到這個社會是光明的、他們的未來是充滿希望的。做為大愛無限延伸的橋樑,公益服務可以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 更可給弱勢和需要幫助的人一個公平起跑的機會。
不論幫助人或接受人幫助,這個「善」行循環,讓我們的社會不斷向上提升, 充滿祥和與溫馨。應該要讓「公益」成為我們一生信奉的信仰,超越習慣之上,信 仰更能堅定,並成為我們行為的力量,在各種行為之上,「公益」信仰優先實行, 如此才更能營造「大愛」社會。
最後,僅以「教育有『大愛』,人間有『溫情』」和大家分享。個人從過去的 受助者到今日的助人者,深刻體會沒有「家」的孩子,最需要親人的「擁抱」;不 幸的人,最需要我們發揮無私奉獻的大愛。藉著「感恩傳遞,溫暖人心」的正向價 值彰顯,期待我們的祥和社會,能不斷向上、向善。當我們在努力造福這個社會的 過程中,必定會獲得「幸福」,因為「愛」、「關懷」、「助人」、「公益」,所 以人生的下一站,永遠是「幸福」。敬祝各位先進、師長、學弟妹等,健康快樂、 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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