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揮音樂專長,推廣藝術與人文教育有成
一、表現卓越,榮獲教育部「第一屆藝術教育貢獻獎」、「教育部大愛菁師獎」、「教育部 99 年度師鐸獎」、「雲林縣師鐸獎」及 97 年度雲林縣「特殊優良教
師」及「雲林之光」殊榮肯定:榮獲獎座 15 座。
(一)推動藝術教育表現卓越,榮獲教育部「第一屆藝術教育貢獻獎」、「教育部大愛菁師獎」、「教育部 99 年度師鐸獎」、「雲林縣師鐸獎」等殊榮。
(二)榮獲 97 年度「雲林縣特殊優良教師」殊榮,肯定教學績效與教育熱忱。
(三)自民國 93 學年起,因致力於推動合唱教學有成,成績卓越為縣爭光,獲縣府頒贈「雲林之光」獎座十次表揚。
二、藝文專業成長,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案,出版藝術教育教材 5 冊、音樂課程著作 2 本、論文一本,並取得各類證書 32 張。
(一)創新課程設計,撰寫出版藝文教師教學系列-教學增能 123 二冊,及美感教育教材二冊、12 年國教藝術課程轉化示例一冊並申請 ISBN 專利。
(二)熱衷藝文領域行動研究,發表學術論文「肢體律動」與「視覺要素」於國民小學合唱團樂曲詮釋的應用與研究一本。
(三)進行個人研究作品之發表,共發表「音樂學習評量」及「音樂課程設計與教學實例」等二本教育著作。
(四)參與完成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產出型行動研究-「創造性舞蹈融入表演藝術之行動研究」。
(五)配合學校藝文領域之發展策略,進修取得臺北教育大學音樂教學碩士學位,並考取合唱教學與藝文相關課程證書二十四張,符合終身學習、學以致用的精神。
(六)取得教育部 12 年國教總綱宣講種子教師、有效教學、多元評量種子教師證書,補救教學種子教師及督導人員證書。
(七)取得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進階、及輔導教師證書。
三、擔任教育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藝文領域諮詢教師,雲林縣藝文領域輔導員與深耕種子教師盡心盡力:榮獲小功 5 次、嘉獎 18 次、證書 11 張、聘書 13
張。
(一)自 101 學年度起擔任教育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協助教育部落實課程及教學政策,推廣藝文領域多元評量、有效教學、差異化教
學、補救教學⋯⋯等重要議題,輔導各縣市實施辦理,以達成政策目標。
(二)民國 94 年起擔任藝術與人文「深耕種子教師」,親赴縣內數十所學校,針對各校之教學困境與需求,提供教師相關教材之分享與課程諮詢。
(三)自民國 94 年起擔任國教輔導團『藝文領域輔導員』,熱心執行各項教學輔導工作取得教育部藝文領域初階輔導員、進階輔導員證書,協助縣內藝文課程之推動發展。
貳、精進藝文教學績效卓著:
一、多次受邀擔任各縣市藝文領域教師增能研習、518 課程講師,分享教學技巧與經驗。
二、多次擔任縣性及區性觀摩會之示範教學,提供優異教學技巧協助藝文教師。
三、參加 96 學年度「精進課堂教學能力」優良教學範例甄選,榮獲全縣藝術與人文創意教學示例第一名。
四、受邀擔任雲林縣、嘉義市 97 及 99 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介聘委員會音樂科複式委員。
五、受邀擔任 97∼101 年度地方教學卓越獎初選評選小組委員(教師代表)。
六、受獲邀擔任「9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屏東縣初賽」合唱評審。
參、參加與指導學生藝文比賽,屢創佳績成就輝煌:榮獲記功 31 次、嘉獎 22次、獎狀 25 紙。
一、以無比熱忱和無私的奉獻精神,17 年來致力於推廣合唱教育,指導雲林國小合唱團參加全國音樂比賽之國小組合唱及全國鄉土歌謠比賽,帶領藝術偏鄉-
農業首都的鄉下孩子,在音樂的舞臺上嶄露頭角,美聲征服裁判屢創佳績,證明窮鄉僻壤也能發展精緻的音樂教育,締造了「偏鄉美聲的教育推手」傳奇:
* 88 年度臺灣區學生音樂比賽國小組直笛合奏/第一名
* 93 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對團體合唱優等、鄉土歌謠競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優等
* 95 年度「臺灣鄉土情」全國歌謠比賽國小組合唱-客家語系/全國第二名
* 96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全國第一名
* 97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全國特優第一名
* 97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客家語系/全國第二名
* 97 學年度參加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教師組合唱—客家語系/全國第一名
* 98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全國特優第一名
* 98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全國第一名
* 98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全國特優第一名
* 101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全國特優第二名
* 102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全國特優第一名
* 103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全國特優第一名
* 104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小團體組合唱—福佬語系/全國特優
肆、藝文行政績效卓著:榮獲嘉獎 17 次、獎狀 28 紙。
一、應用藝文專長協助教育處辦理各項藝文研習工作坊,提供各校合唱教學輔導,提升音樂教學成效。
二、配合學校行政措施,辦理各項藝文活動,努力工作不遺餘力。
伍、致力於推動藝文社會服務、貢獻良多:榮獲獎座 l 座、感謝狀 6 紙。
一、推動成立兒童合唱團及教師合唱團等社會藝文團體,將音樂文化的推廣向下扎根、讓更多的教育人員及縣內兒童接觸音樂、喜好合唱,為藝術教育盡一份心力。
二、自民國 88 年起,多次舉辦各類音樂會並參與音樂演出,並協助縣內學校推動合唱教學,期能貢獻所學並略盡社會回饋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