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昌平桃園縣人, 民國廿九年二月一日出生於桃園縣蘆竹鄉偏遠的農村,年少時適值台灣光復前後,民生凋敝丶百廢待舉。六歲時,不幸年輕的母親因當時醫藥匱乏而難產去世,父兼母職,食指浩繁,家道更加困厄,生活極其清苦。做過牧童,在街頭叫賣枝仔冰,在市場擔葱賣菜的趙昌平,毫不畏難怕苦,反而從小羨成堅強忍耐的毅力,以及發憤努力的上進心。這與其後在北師求學有密切的關係,當時考入師範學校頗爲不易,而且多數學生來自勤苦的家庭,個性樸實,因此「能吃苦,會讀書 」蔚然成爲學校的傳統風氣。
大部分的北師人都能將勤奮自強的北師精神帶到社會,砥礪人生,服務人群。趙昌平不僅在教壇上作育英才,在司法界亦是一顆光耀之星。一連通過書記官、軍法官丶律師及司法官考試,司法官訓練所結業後,歷任檢察官 、 主任檢察官丶金門地檢署首席檢察官丶台東及宜蘭地檢署檢察長,對社會治安卓有貢獻。
民 國 六 十七 年卅八歲即獲提名參選桃園縣增額國大代表,蟬聯二屆 均 以 最 高票當選,並擔任憲政研討會召集人、亞洲太平洋國會議聯我國代表團代表丶國是會議代表丶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丶八 十 一 年 擔 任 國 民 大 會 開 冪 典 禮 主 席,為 憲 政 史 上第一位中生代增額代表擔任此一 榮耀職務。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榮獲總統提名爲監察委 員,經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以第二高票獲得任命。戮力提振監察功能,整飭吏 治, 先後擔任司法丶交通丶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由於在法政界頗有佳譽,卓著懋績, 曾獲蔣總統中正頒授二等績學獎章,蔣總統經國頒授二等華夏獎章,李總統登輝頒授一 等華夏獎章丶二等華夏獎章光華獎章各一枚。